教育部
・教育部透過全國教保資訊網提供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補助。凡經各直轄市、縣(市)鑑定安置委員會鑑定,年滿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的身心障礙幼兒,依其就讀的教保服務機構類型提供就學費用補助。就讀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者,依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定免繳或繳交定額費用,不再重複補助。若就讀私立、準公共或政府機關委託辦理的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每名幼兒每學期可獲補助 7,500 元。家長需持鑑輔會安置通知書,透過幼兒園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各直轄市、縣(市)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之幼兒;年滿 2 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身心障礙幼兒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中央政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
・公立幼兒園: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定辦理,免繳費用,不再重複補助
・非營利幼兒園: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定辦理,依胎次訂定家長最高繳費數額,其餘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予各教保服務機構,不再另外重複補助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準公共、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每人就讀每學期補助 7,500 元
・申請方式:家長持鑑輔會安置通知書辦理身心障礙幼生入學後,每學期由教保服務機構協助向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時間請洽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注意事項:該項補助與其他中央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應從優辦理,不得重複領取
7,500元
鑑輔會安置通知書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需洽詢地方政府。補助金額依就讀機構類型而異,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為免繳或定額繳費,私立等為定額補助。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special_education/resources/allowance_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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