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支持家庭育兒,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供定點試辦臨時照顧服務。此服務旨在提供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臨時照顧,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申請幼兒需無發燒、呼吸道感染或傳染性疾病症狀。若幼兒園因非傳染性疾病停課,幼兒也可參加此服務。詳細的服務名額、收費標準及各幼兒園的開放時段等資訊,請家長直接洽詢各參與試辦的公共化幼兒園。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年齡為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未有發燒、呼吸道感染或傳染性疾病症狀
・不可申請:幼兒園停課原因為腸病毒或其他傳染性疾病達停課標準
・臨時照顧服務:名額及收費請洽各幼兒園
・申請方式:請洽各參與幼兒園
・注意事項:詳細名額及收費資訊,請洽各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