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提供身心障礙幼生教育及運動輔具器材、教材教具等設施、設備的借用服務。此項服務旨在協助身心障礙幼生在學期間適應學習環境並改善學習能力。符合資格的幼生家長可依各縣市借用要點,向就讀的幼兒園或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提出申請。至於生活輔具相關補助,則需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規定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身心障礙幼生;於在學期間
・教育及運動輔具器材借用服務
・教材教具等設施、設備借用服務
・申請方式:向就讀之幼兒園或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申請借用
・注意事項:申請人得依各縣(市)借用要點辦理
實際申請流程、借用要點及相關表件需洽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或輔具資源中心。生活輔具相關補助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本頁面僅提供參考資訊。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special_education/resources/assistive_device_re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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