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提供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以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這項福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符合資格的家庭可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或透過線上系統辦理。育兒津貼依子女排序每月發放 5,000 元至 7,000 元不等,就學補助則按月發放。申請家庭需留意,若幼兒已領取其他性質相同的政府補助或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則不得重複請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為我國籍;幼兒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學齡未滿 5 歲(申請育兒津貼者);幼兒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申請就學補助者);幼兒雙親雙方或監護人
・不可申請:幼兒滿 2 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補助;幼兒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包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及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於 2022/12/31 前,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雙親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年度之所得合併或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稅率達 20 %以上;於 2019/08/01 ~ 2021/07/31,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雙親或監護人依法留職停薪期間並領有該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 5,000 元
・育兒津貼:第二名子女每月 6,000 元
・育兒津貼: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
・就學補助:每月發放(金額如作業要點附表一,但未提供具體數額)
・申請方式: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或透過教育部全國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管理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重要時間點:教育部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經審核通過者,按月於次月月底(20 日)撥入指定帳號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主動向原核定機關申報幼兒死亡或失蹤、戶籍遷移、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就學或津貼補助、幼兒經出養或認領、申請人有重新約定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及其他親屬關係變動等情事
最高7,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每年 12/31 前;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正本、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影本、3 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電話:教育部諮詢專線 0800-205-105
文案提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的具體金額詳見「附表一」,但附件中未提供該附表內容。對象排除條件中,所得稅率達 20 %以上及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限制,僅適用於 2022/12/31 前及 2019/08/01 ~ 2021/07/31 等特定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subsidy/ece-for-5y-1/apply_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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