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為支持家庭育兒並減輕經濟弱勢家長負擔,針對就讀基隆市公立幼兒園的幼兒提供延長照顧服務補助。此補助主要針對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 30 萬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或經專案核准的經濟弱勢家庭幼兒。符合資格的幼兒可免繳延長照顧服務費用,其中平日延長照顧服務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3,500 元。申請方式由幼兒園代為向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提出���並透過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登打資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基隆市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的幼兒;符合下列經濟弱勢資格之一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幼兒;家戶年所得 300,000 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 6,500,000 元,或年利息所得逾 100,000 元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
・經濟弱勢幼兒延長照顧服務費用補助:每人每月上限 3,500 元(限教保活動課程起迄日以外日期,平日參與延長照顧服務者)
・身心障礙幼兒教師助理員鐘點費補助: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相關規定辦理,並依實際服務時數補助(教保活動課程起迄日以外日期,平日每名教師助理員以每日補助 8 小時為上限)
・公立幼兒園加置照顧服務人力人事費:每人最高核定 650,000 元(以補助扣除家長繳交費用以外之剩餘人事費差額為原則)
・公立幼兒園行政費補助:依參與幼兒人數及申請增置人力情形核予補助(招收 30 人以下者,平日課後延長照顧服務及寒假核予 7,500 元,暑假核予 15,000 元;招收人數每增加 30 人,平日課後延長照顧服務及寒假再增加補助 1,500 元,暑假再增加補助 3,000 元)
・申請方式:由公立幼兒園提出申請,並上「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登打資料,檢附相關資料函報基隆市政府辦理補助作業
・注意事項:補助款項由基隆市政府轉撥各公立幼兒園,符合資格獲得補助之幼兒免繳費用,已繳費者由公立幼兒園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