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提供經費補助,鼓勵雇主或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施或哺(集)乳室,或提供員工育兒補貼,以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僱用 100 人以上員工的雇主應提供這些設施或措施。補助項目包含設施新建、改善、設備購置、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營運費,以及雇主減免員工子女收托費等。申請單位可透過線上系統向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或事業單位;僱用受僱者 100 人以上
・哺(集)乳室:最高補助 20,000 元
・托兒設施(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 5,000,000 元
・托兒設施(已設置者,改善或更新):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托兒設施設備(購置、更新或改善):補助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
・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最多補助 5 人
・營運費: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 元
・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設施設備:補助遊具、玩具、睡眠休息、安全防護、盥洗、備餐用餐等設施及設備,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最多補助 2 人
・提供受僱者育兒補貼: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申請方式:請至本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線上送審方式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補助由勞動部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合併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送勞動部進行審核作業視情形再予補助
最高5,000,000元
申請書表
電話:1955, 886-2-8995-6866, 886-2-8590-2960|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introduction.aspx?id=3#a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