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為鼓勵企業提供員工友善的育兒環境,推出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設置及措施經費補助。這項補助旨在協助雇主建立或改善托兒設施與哺(集)乳室,並提供相關托育服務。補助項目多元,包含哺(集)乳室最高 2 萬元、新設托兒設施最高 500 萬元、既有設施改善每年最高 100 萬元。此外,也補助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營運費,以及雇主減免員工子女收托費等。雇主可透過線上系統向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由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共同撥付,以減輕企業負擔,同時提升員工工作與家庭平衡。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僱用受僱者 100 人以上之雇主
・哺(集)乳室設置:最高補助 20,000 元
・新興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 5,000,000 元
・已設置托兒設施改善或更新: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托兒設施設備購置、更新或改善:補助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
・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最多補助 5 人
・托兒設施營運費: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 元,每年最高 6,000 元
・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每年最高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含設施設備):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最多補助 2 人
・提供受僱者育兒補貼: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企業辦理聯合托育:得申請托兒設施費用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托兒設施補助規定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申請書表並送審,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提出申請。地方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送勞動部審核
・注意事項:補助由勞動部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合併補助
最高5,000,000元
申請書表
電話:1955 (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886-2-8995-6866、886-2-8590-2960|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100人以上雇主應提供設施,但補助辦法中未明確排除100人以下雇主申請的可能性,僅提及「雇主」可申請。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introduction.aspx?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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