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推動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設置及服務經費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協助僱用 100 人以上之企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設置哺(集)乳室或托兒設施,或提供相關托兒措施。符合資格的雇主可申請多項補助,涵蓋哺(集)乳室設置、托兒設施新建或改善、托育人員人事費、營運費、員工子女收托費減免,以及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和育兒補貼等。申請單位需透過線上系統向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由勞動部核定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僱用受僱者 100 人以上之雇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提供受僱者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者;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設置哺(集)乳室者
・哺(集)乳室設置補助:最高 20,000 元
・托兒設施新建補助:最高 5,000,000 元
・托兒設施改善或更新補助: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托兒設施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最多補助 5 人
・托兒設施營運費補助: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 500 元,每年最高 6,000 元
・托兒設施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補助: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月最高 800 元,每年最高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雇主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指定地點提供托育服務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 補助: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設施設備補助: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最多補助 2 人
・提供受僱者育兒補貼: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申請方式:線上填寫申請書表,並線上送審至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
・注意事項:補助由勞動部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合併補助。鼓勵企業辦理聯合托育,可申請托兒設施費用補助。
最高5,000,000元
電話:1955 (勞動部免付費電話), 886-2-8995-6866, 886-2-8590-2960|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應備文件清單未詳列,僅提及需填寫申請書表,實際文件可能需至「線上申請補助」專區查詢。附件為契約範例,非申請文件。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introduction.aspx?id=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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