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日間照顧服務,對象為實際居住於新竹市,並經評估核定的失能長者、失能原住民、失智者或身心障礙者。服務內容包含交通接送、飲食提供、午睡服務、照顧復健、休閒活動及諮詢協談等,旨在減緩生理功能退化。申請者需事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定,補助標準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居住於新竹市;事前申請並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失智者(不限年齡);身心障礙者及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顧計畫對象;聘僱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長照給付對象
・不可申請:長照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者
・申請方式:事前申請並經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
・注意事項:補助標準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辦理;聘僱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長照給付對象,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