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協助設籍嘉義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市民減輕租屋負擔。補助金額依家庭人口數而異,單身家庭最高補助 20 平方公尺,二口家庭最高 30 平方公尺,三口以上家庭最高 40 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每月補助 60 元,且以租金總額的 50 %為上限。申請者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均須無自有住宅,且家庭總收入需符合一定標準。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嘉義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助者;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例如:國民住宅);租賃位於嘉義市之合法房屋且非直系親屬所有;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均無自有住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者
・單身家庭租金補助:按月每平方公尺補助 60 元,最高補助 20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二口家庭租金補助:按月每平方公尺補助 60 元,最高補助 30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三口以上家庭租金補助:按月每平方公尺補助 60 元,最高補助 40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里辦公處備齊資料後送區公所,本所初審後送市府複審,通過後核發
・注意事項: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核實補助
最高60元
嘉義市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申請表、身心障礙者全戶最近年度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證明暨身心障礙者稅籍資料(有社會福利資格者免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申請人印章、載明租賃房屋面積之租賃契約影本、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如: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戶內人口若仍在學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有社會福利資格者免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監證明、退休俸證明、優惠存款證明等)(有社會福利資格者免附)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24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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