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針對列冊中低收入戶提供傷病醫療及看護補助。申請對象須為嘉義市中低收入戶,且最近三個月內自費醫療費用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或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之看護費用累計達 50,000 元以上(或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 30,000 元)。申請人需在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診斷證明書、醫療或看護收據等文件,向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補助款將匯款至指定帳戶。
・申���對象(須全部符合):嘉義市列冊中低收入戶;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最近三個月自費醫療費用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最近三個月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之看護費用累計達 50,000 元以上;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 30,000 元
・傷病醫療暨看護補助:補助款匯款至指定帳戶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洽本區各聯合里辦公處
・注意事項:補助款匯款至指定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