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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8-31

【主辦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協助特定製程產業提升職場安全與勞工健康,推出「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計畫」。本計畫主要補助符合資格的特定製程事業單位,改善製程安全衛生及工作環境的設備與工程費用,並鼓勵與職安署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合作公會推動相關活動。事業單位可透過線上系統申請,合作公會則以郵寄方式辦理。115年度的補助經費申請期限至 8 月 31 日止,部分業者如製造、處置或使用含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物質者,補助上限可達 3,500,0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辦理工廠及公司或商業登記;已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所提出補助申請案之補助項目未曾接受其他補助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勞工人數在 299 人以下,且接受本署委託機構訪視輔導 (甲類特定製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 300 人以上,經本署委託機構訪視輔導,改善成果對特定製程產業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具示範效益,且積極配合本計畫分享,並報經本署核定 (乙類特定製程事業單位);以先進製程技術或方法(如 AI、智慧化製程或管理)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為同業標竿學習或為表率,經本署核定 (丙類特定製程事業單位);製造、處置或使用含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物質,經本署委託機構訪視輔導,且申請補助項目應包括改善空氣中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之控制設備或工程 (丁類特定製程事業單位);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合作計畫之特定地區工業同業公會 (合作公會)
・不可申請:本署已另訂有補助要點或計畫提供補助者;領取補助經撤銷或廢止者,停止該申請單位申請補助一年至五年
・特定製程事業單位 - 新設置或汰換減少危害暴露之全新控制設備及工程,或以工程改善方法有效提升安全衛生之先進製程:/甲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1,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60%)/甲類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1,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40%)/丙類:最高補助 2,0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丁類:最高補助 2,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
・特定製程事業單位 - 新設置或汰換具安全衛生效能之全新製程機械設備:/甲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60%)/甲類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40%)/丙類: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丁類: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
・特定製程事業單位 - 整體廠房工作環境之改善:/甲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60%)/甲類非合作公會會員: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40%)/丙類: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丁類:最高補助 500,000 元 (最高補助比例 50%)
・合作公會 - 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小組相關會議:本項補助上限 90,000 元,每場次申請上限 30,000 元
・合作公會 - 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及提升勞工健康推廣活動 (研習課程、觀摩會或工作坊):本項補助上限 200,000 元,每場次申請上限 35,000 元 (參與人數超過 60 人者,每場次上限 70,000 元;辦理大型會議最高上限 150,000 元)
・合作公會 - 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文件 (安全衛生簡訊或職災案例分析):本項補助上限 60,000 元,安全衛生簡訊每則補助 6,000 元,職災案例分析每則補助 10,000 元
・合作公會 - 安全衛生工作環境改善(含身心健康)案例:本項補助上限 30,000 元,每則補助 10,000 元
・合作公會 - 安全衛生技術文件或產業安全衛生標準:本項補助上限 100,000 元
・合作公會 - 產業危害預防圖說:本項補助上限 30,000 元,全開每式補助 8,000 元、A4 單張每式補助 6,000 元
・申請方式:特定製程事業單位應至本署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工作環境補助作業管理系統完成帳號線上申請;合作公會應檢具文件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向受委託機構提出申請
・當年度編列經費用罄者,即停止辦理補助;申請單位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各項申請資料內容之真實性負責;申請補助經費如涉及採購事項,申請單位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受補助之單位,應對各類補助款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各項申請項目之支用單據,應依有關規定妥善保存;受本署補助之製程機械設備,於補助後一年內不得拆除或變更製程;受本署補助之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小組運作之紀錄文件、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或編製之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文件等,應至少保存二年;申請本補助計畫者,應配合接受審查、現場勘驗或查驗;須配合本署委託機構不定期稽核申請補助項目運作情形;同一事業單位同一年度申請補助,以一案為限;A 項目為優先補助項目,申請 A 項目後,始得申請補助 B 或 C 項目 (甲類合作公會會員經評估確認後不受此限);A 項目申請金額至少為 100,000 元;B 項目申請額度不得超過 A 項目額度;C 項目包括預防勞工於工作場所中滑倒跌倒、墜落、改善工作場所照明及濕熱環境等,但不包括裝設冷氣機;甲類合作公會會員若改善具成效並配合辦理示範觀摩活動,經確認及核定者,當年度最高補助比例提高至 60%

【金額/折扣】

最高2,5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8/31

【應備文件】

特定製程事業單位 (補助資格申請):/改善意願承諾書/改善項目之報價單 (附表二及附表三所定)/工廠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之證書,及其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 (依規定免報備者免附)/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繳費證明書/最近一期勞工保險投保單位人數資料表、特定製程事業單位 (補助經費申請):/本計畫訪視及輔導紀錄/經費補助申請表(格式一之一)/經費報告表(格式二)/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經費補助計畫書(格式三)/申請補助經費之各項支用單據/原廠銷售證明或設計報告書(如設備安全規格或符合安全標準之證明文件)/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且帳戶應與申請單位相同、合作公會:/經費補助申請表(格式一之二)/申請補助經費之各項支用單據影本/經費報告表(格式二)/領據(格式四)/成立及運作職業安全衛生推動小組相關紀錄文件、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研習活動或編製之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且帳戶應與申請單位相同

【聯絡方式】

電話:(04)2375-1350 (產業輔導補助諮詢專線);(02)8995-6666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注意事項】

特定製程事業單位之補助資格申請期間為動態,需於受委託機構訪視輔導之翌日起 60 日內申請。合作公會的申請期間有兩個截止日:每年 7/31 前或 11/20 前。丁類補助對象之補助期間至 2026/12/31 止。

資料來源:https://3kto3c.osha.gov.tw/views/news_page/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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