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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10-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協助中小企業及自營作業者防止職業危害,鼓勵改善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設施、器具及防護具,以保障工作者安全。本補助針對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的百人以下中小企業,以及已辦理稅籍登記並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的自營作業者。符合資格者可申請部分補助,每種設施或器具最高補助 100,000 元,個人防護具最高補助 30,000 元,且每年每位申請者總補助金額上限為 200,000 元。其中,30 人以下中小企業或自營作業者為優先補助對象。申請者需在完成改善或採購後,檢附相關文件向職安署委託的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依法設立取得工廠、公司、商業、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登記證明之一百人以下中小企業,或已辦理稅籍登記及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設置之設施或器具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有發生感電、墜落、物體飛落、切割夾捲、衝撞、火災爆炸、與有害物接觸或高溫作業等危害
・不可申請:已接受政府機關補助相同項目者;已依本要點申請同一工作場所之相同補助項目者
・每種設施或器具補助:不超過 100,000 元
・個人防護具(高溫作業防護具、呼吸防護具、背負式安全帶、安全帽、防護衣、防護手套、防切割穿刺手套、安全鞋、反光背心、護目鏡等)及鋼筋護套:最多補助申請金額 80 %,且同一種器具不超過 30,000 元
・同一種設施或器具購置金額在 60,000 元以下者:最多補助 80 %
・同一種設施或器具購置金額超過 60,000 元之部分:最多補助 50 %
・同一申請補助者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 200,000 元
・個人防護具合計:不超過 50,000 元
・申請方式:向職安署委託之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
・注意事項:申請補助者應對所補助設施或器具,除個人防護具等消耗品外,應保持其效能至少 3 年。個人防護具之領用情形資料,申請補助者應保存至少 1 年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4/11/01 ~ 2025/10/31;活動:2024/11/01 ~ 2025/10/31

【應備文件】

申請表(附表二)、申請補助之經費總額支用單據影本(如為發票應檢附收執聯)、領據(附表三)、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應與附表三相同)、經費報告表(附表四)、中小企業登記證、合法設立登記或自營作業者稅籍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勞保投保人數證明影本、工作環境輔導改善確認表影本或安全衛生家族臨廠專業輔導報告影本、所有申請補助設施或器具之改善前後照片(附表五)、申請文件自主查核表(附表六)、其他如型式檢定合格、商品檢驗合格、正字標記、產品認證等證明書影本或器具正字標記或產品認證照片等證明

【注意事項】

網頁為嘉義市勞青處轉知勞動部職安署的公告,實際申請單位為職安署委託之專業機構。文案未提供專業機構的聯絡電話及地址。

資料來源:https://ly.chiayi.gov.tw/cl.aspx?n=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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