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提供公費安養服務,旨在協助臺灣中部地區的低收入戶長者。此服務針對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 65 歲以上長者,或雖不具生活自理能力但無特殊護理需求的 60 歲以上長者。所有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負擔,符合資格者可透過地方政府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低收入戶資格之臺灣國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含)以上,且具生活自理能力;年滿 60 歲(含)以上,且不具生活自理能力但無特殊護理需求
・公費安養服務: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申請方式:向地方政府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