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為便利特定族群的敬老愛心卡持卡人,開放其委託他人代為持卡至農會及藥局消費。此服務適用於接受住宿式機構服務者、領有身障證明並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者、有近兩年失能評估結果通知書(2-8級)者,或持有醫院診所診斷證明並經受託人切結者。符合資格的受託人需攜帶敬老愛心卡、身分證明文件及行動不便證明文件至區公所申請,經審核後卡片將黏貼代買貼紙,即可委託他人持卡消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敬老愛心卡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接受住宿式機構服務者;領有身障證明且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有近兩年失能評估結果通知書(2-8級)者;領有醫院或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並由受託人切結者
・敬老愛心卡代買資格:開放委託他人持卡至農會及藥局消費
・申請方式:受託人攜帶相關文件至區公所申請
・注意事項:區公所審核符合資格者,當下即會在卡片上黏貼代買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