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提供 24 小時住宿式照顧服務,包含養護、長期照護及失智照顧。此服務旨在為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患有慢性病需醫護服務或經診斷為中度以上失智症且具行動能力的長者提供專業照護。服務對象分為自費與公費兩種,自費者須年滿 60 歲以上,公費者(經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須年滿 65 歲以上,費用由政府負擔。每月費用依服務類型介於 25,000 元至 32,000 元,並需繳交保證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以下任一服務類型條件:/養護: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長期照護:患有長期慢性病,且需醫護服務者/失智照顧: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且具行動能力者;若申請養護或長期照護:需經地方政府長照需要等級評估(CMS)4級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自費入住,年滿 60 歲以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公費入住),年滿 65 歲以上
・不可申請:經醫師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入住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須完成治療後再行入住);精神病患照顧體系權責劃分表分類標準第 1至4類者
・養護服務:每月 25,000 元,保證金 50,000 元
・長期照護服務:每月 25,000 元,保證金 50,000 元
・失智照顧服務:每月 32,000 元,保證金 64,000 元
・公費入住: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列冊中低、低收入戶,費用由政府負擔
・申請方式:請洽中心辦理
・注意事項:家屬探訪時間:上午 9:00~上午 11:00、下午 2:00~下午 4:00 全年無休
最高64,000元
相關長期照顧管理項目核定表(適用於養護及長期照護類型)
電話:04-7258131(中心)、04-7254192(老人養護暨福利服務諮詢專線)|地址:500040 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 1 號|服務時間:行政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資料來源:https://chnh.mohw.gov.tw/content/index.aspx?Parser=1,5,127,12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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