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補助,鼓勵新北市的私立機構或機關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以協助勞工解決子女托育問題,穩定工作情緒並提升生產力。補助項目多元,包含哺集乳室設置、托兒設施興建或更新費用、專業諮詢服務費、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以及托兒津貼和居家式托育服務等。雇主可依其提供的托育服務類型申請不同額度的補助,最高可達 3,000,000 元。申請採線上與紙本併行方式,每年分兩期受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北市私立機構或機關雇主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於新北市設置哺(集)乳室;於新北市設置托兒服務機構並完成立案;於新北市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設立於新北市之私立機構或機關雇主,並已發放托兒津貼
・哺(集)乳室:最高補助 10,000 元,一次性,補助總數不逾實支數 80 %
・托兒設施(新興建並登記立案)興辦費用:最高補助 3,000,000 元,每名受僱者子女補助 30,000 元
・托兒設施(新興建並登記立案)專業諮詢服務費用:每月最高補助 30,000 元,最長 6 個月,補助總數不逾實支數 60 %
・托兒設施(新興建並登記立案)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用:每名每月當年度最低工資,最長 6 個月,按實際收托子女人數,依托兒服務機構設置規定換算應配置人員數
・托兒設施(已設置更新費用):每年最高補助 300,000 元,3 次為限,補助總數不逾實支數 80 %
・托兒措施(托兒津貼):每名子女每年最高 5,000 元,每一企業每年最高 300,000 元,6 年為限
・托兒措施(托兒津貼)員工數 99 人以下:每名子女補助不逾實支數 70 %
・托兒措施(托兒津貼)員工數 100 人以上:每名子女補助不逾實支數 50 %
・托兒措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第 1 年最高補助 300,000 元,其後每年最高 30,000 元,6 年為限,補助總數不逾實支數 80 %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並寄送紙本,或線上申請並上傳資料。線上申請請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點選「線上申請補助」。寄送紙本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注意事項:雇主給付之托兒津貼應列入個人薪資所得課稅
最高3,000,000元
每年分兩期受理:第1期為1月1日 ~ 2月28日(閏年為2月29日),第2期為5月1日 ~ 6月15日
各項補助項目應備文件、申請書、實施計畫、托兒名冊(含勞務提供地)、受僱者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證明、非職工福利金發放津貼證明、雇主發放托兒津貼證明、非幼兒二親等親屬證明、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核銷相關文件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6350|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文案未列出活動期間。實際應備文件清單需參考下載的 PDF 檔案。
資料來源:https://ilabor.ntpc.gov.tw/page/subsidy-for-enterprise-childcar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