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環境部為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妥善維護並自主到檢,持續推動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本補助政策已延長至 2028 年底,但補助金額將逐年遞減,鼓勵符合資格的一至四期大型柴油車車主儘早提出申請。車主可委託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的汽車修理業,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款,以改善車輛污染排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者為大型柴油車之行車執照登記車主;車輛為一至四期大型柴油車;一期大型柴油車:中華民國 82 年 6 月 30 日前出廠;二期大型柴油車:中華民國 82 年 7 月 1 日至 88 年 6 月 30 日間出廠;三期大型柴油車:中華民國 88 年 7 月 1 日至 95 年 9 月 30 日間出廠;或 95 年 10 月 1 日以後出廠,且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依 93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四期大型柴油車: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間出廠,且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依 95 年 10 月 1 日施行之排放標準核發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含提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依 95 年 10 月 1 日施行之排放標準核發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後,符合下列任一規定: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黑煙不透光率 1.0m-1 以下;四期大型柴油車於 2025/01/01 ~ 2028/12/31 期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或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出具車輛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之切結書者,應於檢測完成或切結書出具翌日起二個月內完成燃油控制系統調修,並符合下列任一規定: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黑煙不透光率 0.6m-1 以下;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黑煙不透光率 0.6m-1 以下且具改善效果;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黑煙不透光率達 1.0m-1 以下未達 0.6m-1 且具改善效果
・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2026/01/01 ~ 2026/12/31 期間申請):/若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二款第一目規定: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上限 50,000 元/若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或第二款第二目規定: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50,000 元 + (調修費用 - 50,000 元) * 49 %,金額上限 60,000 元
・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2027/01/01 ~ 2027/12/31 期間申請):/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上限 40,000 元
・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2028/01/01 ~ 2028/11/30 期間申請):/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上限 20,000 元
・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補助金額未於文案中列出
・申請方式:委託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各級主管機關應於 2029/01/31 前審定
・注意事項:補助金額逐年遞減;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得停止補助;申請期間以申請補助者之申請日期為判定依據;總累計補助金額為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金額合計;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應於引擎系統、噴射泵浦或噴油嘴補助項目至少擇一實施,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四期大型柴油車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者,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噴油嘴更換項目,更換噴油嘴數量應與調修明細所列汽缸總數相同,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申請補助者應自車輛完成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起三十日內,檢附第六條規定之文件,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撥付補助金額,補助金額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部分,採無條件捨去,一次撥付;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申請補助者應至各級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地點外,其餘應至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接受檢驗
最高60,000元
即日起至 2028/12/31
申請表、大型柴油車行車執照影本、國民身分證明影本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四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前,於 2025/01/01 ~ 2028/12/31 期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之檢測報告或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出具車輛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之切結書、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後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檢測報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之發票影本及佐證文件(含調修明細或工單及調修前、後照片);無發票影本者,報經各級主管機關同意,得以相關證明文件代之、指定匯款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若執行噴射泵浦維修(含校正)或噴射泵浦總成更新,且完成噴射泵浦鉛封者,應檢附足資佐證完成噴射泵浦鉛封之照片三張
電話:(02)8512-4402|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實際補助金額依申請年份和車輛期別、調修項目及改善程度而異,詳情請參閱附件辦法。頁面未提供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具體補助金額。申請期間的判定依據在附件中有所說明。
資料來源:https://mobile.moenv.gov.tw/newsdetail.aspx?News_ID=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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