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為鼓勵企業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超額進用獎勵金。只要員工總人數達 5 人(含)以上,且身心障礙員工工作地在臺北市境內,即可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每進用一名超額身心障礙員工,每月可獲得 5,000 元獎勵金,最長可連續領取 24 個月。申請採隨到隨審,每年分兩次受理,分別為 1 月至 3 月及 7 月至 9 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員工總人數達 5 人(含)以上的企業;身心障礙員工工作地在臺北市境內;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超額進用獎勵金:每人每月 5,000 元,最長連續獎勵 24 個月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臺北服務通)或檢附文件郵寄
・重要時間點:領據隨到隨辦,可準時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