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場處
・臺北市市場處為減輕河濱一商場攤商因配合耐震補強工程搬遷所造成的經濟壓力,特別推出搬遷補助計畫。此計畫針對河濱一商場的133攤攤商,提供每攤最高 10,000 元的搬遷運費補助,費用包含車資及人力等,採計次核實撥付。攤商需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攤位淨空點交,並檢附搬運後現場照片、發票、領據、個人帳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切結書等文件,向市場處提出申請。市場處將進行實地查證後核撥款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北市公有河濱一商場133攤攤商;於規劃之搬遷期限內完成攤位淨空點交
・不可申請:已領取停止使用補助費者;重複領取相同項目之補助費用者
・搬遷運費補助:每攤補助上限 10,000 元,採計次核實補助,包含車資、人力等。若因聯合經營搬遷設施(備)者,以攤位數加總之補助金額為核實核銷之最高補助上限
・申請方式:向臺北市市場處申請
・攤商若於規劃之搬遷期限未能完成攤位淨空點交,不得領取搬遷補助費;市場處於核撥補助款前,應實地查證,且確認未因未移離之設施影響工程進度;申請攤位搬遷補助款,願遵守市場處所訂之計畫規範設置原則、申請、審查、核銷查證,並接受市場處實地稽查等規定;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臺北市市場處保有隨時補正、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第1批攤商(共21攤)於2024/11/29前提出申請;第2批攤商(共21攤)於2025/04/30前提出申請;第3至7批攤商(共91攤)於2025/11/20前提出申請(限於2025/10/31前完成搬遷者);第3至7批攤商(共91攤)於2026/11/20前提出申請(限於2025/11/01 ~ 2026/10/30完成搬遷者);第3至7批攤商(共91攤)於2027/07/20前提出申請(限於2026/11/01 ~ 2027/06/30完成搬遷者);逾期視同放棄申請補助權利
10,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7/07/20;活動:即日起至 2027/06/30
搬運後現場照片、發票(含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領據、個人帳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
電話:(02)2550-5220,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地址:103012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8:30至17:30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因批次及搬遷完成日期而異,已將詳細條件移至備註欄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文件為通用行政樣板,已排除於應備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