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推出 115 年度獎勵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各級學校、獸醫師公會、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及寵物產業相關團體或公會,在臺北市轄內推動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相關業務。符合資格的單位可申請經費補助,每案最高可獲年度總金額 20 % 的補助,但需自籌至少 50 % 的經費。本年度尚餘 192萬6,300 元可供申請。申請者可透過郵寄或台北服務通線上提交申請,受理期間為 2026/05/09 至 2026/06/30。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單位於臺北市轄內辦理宣導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績效優良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各級學校;獸醫師公會;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寵物產業相關團體或公會
・不可申請:曾經本處評量結果為「不佳」者,將不列入次年度本辦法申請補助對象;以政府、政黨及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主辦、合辦、承辦之活動計畫;以政府、政黨及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主辦之活動計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未依規定揭露身分關係者
・動物保護相關獎勵補助經費:尚餘 800,000 元,申請計畫需符合宣導或執行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例如規劃各類創新形式推廣臺北市動物之家犬貓認養事宜
・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活動補助經費:尚餘 1,126,300 元
・補助金額每案不得超過動保處公告年度獎勵補助經費總金額 20 %
・申請單位應負擔自籌款達該案總金額 50 % 以上
・同一申請者每年度以補助 1 次為限(特殊情形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依「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費用編列基準表」核定各分項補助經費額度上限
・申請方式:郵寄送件(掛號郵遞至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截止日 17 時 30 分前送達)或線上送件(台北服務通,截止時間為 2026/06/30 17 時 30 分)
・重要時間點:計畫執行期程截止日應以年度 11/15 為宜(除本處同意者例外);計畫執行結束後 1 個月內辦理結案事宜(計畫於每年 11/15 ~ 12/31 執行完畢者依核定函規定期限辦理)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應配合納入本處活動之整體規劃宣傳、推廣與行銷;涉及計畫之製作物或設計品應先送本處審核;涉及交易行為應使用無現金交易;收費項目不得為本處補助之項目;經核定補助之申請案,若因故致計畫內容變更,應於計畫辦理至少 10 日前(工作日)函報本處同意,以 1 次為限;申請單位負責人異動,應於異動日起 10 日內函文本處核備;影音圖像資料授權予機關共同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補助款於計畫結束並辦理完成結案核銷事宜後 1 次撥付;本處將於核銷時進行績效評量,並列入次一年度核定補助之參考。
最高1,126,300元
2026/05/09 ~ 2026/06/30
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計畫申請書、公會或團體立案證書影本(需在有效期限內)、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需在有效期限內)、計畫書正本、合作同意書或備忘錄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有共同主辦、協辦單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申請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適用)
電話:動物保護相關獎勵補助 (02)8789-7158 分機 7139;野生動物保育相關獎勵補助 (02)8789-7158 分機 701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文案中「115年5月9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的年份「115年」已換算為西元「2026年」。實際補助項目細節需參考附件「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費用編列基準表」。附件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廣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認養流浪犬貓暨生命教育實施計畫」是針對學校的子計畫,其申請期間為「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已過期,且是針對特定對象的子計畫,故不作為主申請期間。附件「團體預約參訪臺北市動物之家與導覽服務說明」是服務而非補助,故不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