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推出 113 年度獎勵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各級學校、獸醫師公會、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及寵物產業相關公會或團體,在臺北市轄內推動動物保護、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本計畫總預算為 818 萬 7,000 元,分為動物保護、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保育、野生動物救傷三大類補助項目。符合資格的單位可透過郵寄或臺北市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提交申請,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年度總經費的 20 %,且申請單位需負擔至少 50 % 的自籌款。申請期間為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單位於臺北市轄內辦理宣導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績效優良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各級學校;獸醫師公會;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寵物產業相關團體或公會
・不可申請:政府、政黨及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主辦、合辦、承辦之活動計畫;政府、政黨及行政法人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主辦之活動計畫;申請單位經本處評量結果為「不佳」者
・補助金額上限:每案不得超過動保處公告年度獎勵補助經費總金額 20 %
・自籌款負擔:應達該案總金額 50 % 以上
・動物保護相關獎勵補助經費:3,874,000 元 (用於宣導或執行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例如以各類創新形式推廣臺北市動物之家犬貓認養之規劃)
・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活動補助經費:3,413,000 元
・野生動物救傷相關獎勵補助經費:900,000 元
・申請次數:同一申請者每年度以補助 1 次為限 (特殊情形經動保處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郵寄送件 (掛號郵遞至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600 巷 109 號,截止當日 17 時 30 分前送達) 或 線上送件 (臺北市市民服務大平臺,截止時間為 2024/03/01 17 時 30 分)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經本處評量結果為「不佳」者,將不列入次年度本辦法申請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