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動物保護處合作,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認養流浪犬貓並融入生命教育。本計畫提供學校多項補助與免費服務,包含犬貓飼料、醫藥費、保健品、清潔用品等經費實報實銷,以及晶片植入、寵物登記、絕育、疫苗注射、寄生蟲預防藥物、寵物保險等免費福利。此外,認養高齡或久居動物之家的犬貓,還可享終身心絲蟲預防藥與每年健康檢查。計畫旨在鼓勵學校透過實際照護,落實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校擬定實施計畫及經費明細表,完成校內核章後函報本局;學校依據動保處動物之家認養步驟逕向動保處進行認養;學校應於計畫及經費核定後 6 個月內完成認養;學校應於實施計畫中指定主要負責者,並妥善安排各處室分工;學校應依教育部頒布之「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訂定校園犬貓管理措施
・經費補助:依學校實際需求實報實銷,並依犬貓種類、體型大小、年齡等差異編列合理經費
・講座鐘點費補助:國內專家學者每節 2,000 元;外聘與本局隸屬關係專業人員每節 1,500 元;內聘專業人員每節 1,000 元(補助上限 5,000 元)
・飼料費補助:小型犬每年上限 7,000 元;中型犬每年上限 10,000 元;大型犬每年上限 14,000 元;貓隻每年上限 8,000 元
・醫藥費補助:本市動保處提供認養犬貓每年免費狂犬病疫苗、犬貓多價混合疫苗預防注射及寄生蟲預防藥物投予,不重複補助;餘依各校犬貓情形核實補助
・保健品補助:貓隻每年上限 3,000 元;小、中型犬每年上限 5,000 元;大型犬每年上限 8,000 元
・清潔與護理用品補助:沐浴精 500 元;吹毛機 800 元;電剪 1,900 元(非消耗品於購買後未達使用年限不重複補助)
・生活外出用品補助:上限 500 元(含胸背帶、項圈、牽繩等)
・籠舍補助:上限 3,000 元
・貓砂補助:每年上限 5,000 元
・其他旅運費補助:每趟 250 元,依各校執行情形核實補助
・美容費補助:每年上限 5,000 元(洗澡、修剪等)
・犬貓住宿費補助:依各校執行情形核實補助
・寵物保險年保費補助:每隻每年上限 4,000 元(保險項目應包含醫療費、侵權責任、喪葬費用)
・其他雜支補助:以補助總額 6 %為限(如文具、犬貓識別牌、玩具等)
・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認養當日各 1 次
・伴侶動物護照:認養當日贈送 1 本
・犬貓絕育:免費
・校園犬貓 VIP 卡:認養當日核發 1 張
・犬貓多價混合疫苗預防注射:每年 1 次
・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每年 1 次
・寄生蟲預防藥物投予:每年 1 次
・寵物保險:3 月齡以上犬貓享有 1 年期
・高齡或久居動物之家犬貓福利:終身心絲蟲預防藥(每月 1 次)、每年 1 次健康檢查(血檢)
・參與計畫學校主要負責人:記功 1 次
・參與計畫學校業務相關人員:嘉獎 1 次
・學生照護校園犬貓:依實際狀況敘獎或核予服務學習時數
・申請方式:學校完成校內核章後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
・注意事項:學校認養流浪犬貓請至本市動保處動物之家進行認養;校內現有流浪犬貓欲申請參與本計畫,需先納入動保處動物之家後再依程序認養;學校應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進行犬貓管理,並訂定違反規定之處理原則;狂犬病疫情流行期間,學校應指定專人定期回報犬貓管理及疫苗注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