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財政稅務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此福利適用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並使用的車輛,或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由其配偶、同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或監護人所有之車輛。每位身心障礙者限一輛車,免稅金額以汽缸排氣量 2,400cc 以下、免徵 11,230 元為上限。身心障礙者本人車輛通常會主動核定,其他情況則需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所有且供本人使用;車輛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且車輛為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同一戶籍法院選定監護人(輔助人)所有,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車輛供有駕駛執照但無車輛之身心障礙者使用,且車輛為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每 1 身心障礙者以 1 輛車為限;車輛汽缸排氣量 2,400cc 以下
・不可申請:身心障礙者駕照吊(扣)銷期間(除非能證明係因身心障礙情況改變致無駕駛能力,並提供相關醫生證明)
・使用牌照稅免徵:每 1 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排氣量 2,400cc 以下者,免徵金額 11,230 元為限,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臨櫃、MyData申辦
・注意事項:身心障礙者本人車輛,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會主動核定免徵,無須申請。如擁有多輛符合免稅車輛,可自行申請選擇供本人使用的車輛。處理期限為 7 天。
11,230元
身心障礙證明(在有效期限內)、車主本人存摺影本(如本年度稅款已繳納,用於直撥退稅)、相關醫生證明(如駕照吊銷期間,需證明因身心障礙情況改變致無駕駛能力)
電話:05-2224371 轉 110-113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58#tag-onlin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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