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對象為設籍嘉義市且未滿 65 歲的列冊低收入戶。此補助旨在減輕傷病患住院期間的看護負擔,依看護時數提供每日 750 元或 1,500 元的補助,每人每年度最高可領取 180,000 元。申請人需在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未滿 65 歲之列冊低收入戶;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傷病患看護費用(24 小時班):每日 1,500 元
・低收入戶傷病患看護費用(12 小時班):每日 750 元
・每人每年度看護補助費:以 180,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