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對象為設籍嘉義市且未滿 65 歲的列冊低收入戶。此補助旨在減輕傷病患住院期間的看護負擔,依看護時數提供每日 750 元或 1,500 元的補助,每人每年度最高可領取 180,000 元。申請人需在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未滿 65 歲之列冊低收入戶;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傷病患看護費用(24 小時班):每日 1,500 元
・低收入戶傷病患看護費用(12 小時班):每日 750 元
・每人每年度看護補助費:以 180,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向戶籍地之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20 日
最高180,000元
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傷病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查定表、領據、看護公司或看護員開立之原始收據、三個月內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看護費用收據、雇請專人看護證明、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專業證照、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及印章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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