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補助,針對嘉義市列冊的低收入戶,因疾病或傷病產生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可申請全額補助,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 300,000 元。申請人需在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聯合里辦公處向里幹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低收入戶;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因疾病、傷病之醫療自行負擔費用:全額補助
・每人每年度補助費:以 300,000 元為上限
・申請方式:戶籍所在地之聯合里辦公處向里幹事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20 天
・注意事項:補助以疾病、傷病之醫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