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推出急難紓困方案,旨在協助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嘉義市民。此外,因經濟因素導致自殺通報、脆弱家庭成員、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而暫無居所者,以及申請其他福利項目尚未核准期間的民眾,皆可提出申請。民眾可向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區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窗口提出申請或通報,經訪視小組實地訪查並認定急難事實後,將由核定機關即時核定並撥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嘉義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陷於困境;因經濟性因素致自殺通報個案;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陷於困境;經被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核發保護令或結束監護處分,因經濟因素致暫無居所陷於困境;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陷於困境;其他因遭逢變故陷於困境
・急難救助金:依個案評估核發
・申請方式:遭逢急難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得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向村(里)辦公處、鄉(鎮、市、區)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3 天(須申請資料備齊)
・注意事項:受理窗口受理後,訪視小組將於 24 小時內進行個案實地訪視,並由核定機關即時核定及撥款
醫院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印章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急難救助金的具體金額上限,僅說明依個案評估核發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73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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