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旨在協助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者死亡後,由實際處理殮葬事宜並支付費用的親屬申請。補助金額依低收入戶核列款別而異,第一款補助 15,000 元,第二款補助 12,000 元,第三款補助 10,000 元。申請人需於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本區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死亡;協助完成殮葬程序或實際處理喪葬事宜及支付費用之親屬
・低收入戶核列一款者喪葬補助:15,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二款者喪葬補助:12,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三款者喪葬補助:1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本區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7 天
・注意事項:領件方式為轉帳
最高15,000元
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
申請書、領據、死亡證明書正本、已辦妥死亡登記之除戶戶籍謄本、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可證明與死者之親屬關係)、處理喪葬的收據或發票正本
申請期間為相對日期(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非固定日曆期間。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692#v-pills-file0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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