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補助,協助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死亡後,由實際處理喪葬事宜及支付費用的親屬申請。補助金額依低收入戶核列類別而異,第一款補助 15,000 元,第二款補助 12,000 元,第三款補助 10,000 元。申請人需於死亡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死亡事實發生後,協助完成殮葬程序或實際處理喪葬事宜及支付費用之親屬
・低收入戶核列一款者:補助 15,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二款者:補助 12,000 元
・低收入戶核列三款者:補助 1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本區各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領件方式為轉帳,處理期限為 7 天
最高15,000元
應於死亡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書、領據、死亡證明書正本、已辦妥死亡登記之除戶戶籍謄本、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可證明與死者之親屬關係)、處理喪葬的收據或發票正本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chiayi.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69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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