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提供離院院生升學獎助學金,旨在協助曾安置於該機構並持續就讀高中(職)或大專(學)院校的家友,減輕學費負擔。此獎助金依就讀學校性質(公立或私立)及學制(高中職或大專院校)提供每學期最高 15,000 元至 50,000 元不等的學費補助。申請人須於每年 2 月底及 9 月底前備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北區兒童之家保育科辦理。申請資格需經家(院)務會議審核,並要求前一學期成績平均及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曾安置於衛生福利部所屬機構(如北區兒童之家)的離院院生;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且繼續升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總平均及格;經家(院)務會議審核確具獎助需求者
・不可申請:延畢期間;拒絕接受訪視或發現資格不符、資料不實者
・公立大專(學)院校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30,000 元
・私立大專(學)院校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50,000 元
・公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15,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30,000 元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家保育科
・重要時間點:申請表件經機構初審後,分別在當年 3 月及 10 月提家(院)務會議複審;審核通過後,於 4 月底及 11 月底前核撥至申請人個人金融機構帳戶
・注意事項:獎助時程延續至大專(學)學業完成為限;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機構得派人員前往申請人居住地、學校或教育訓練場訪視,以了解受獎助情形
最高50,000元
每年 2 月底及 9 月底前
獎助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 個月內申請)、一千字以上自傳及讀書計畫(限初次申請者)、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須平均及格)、註冊繳費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金融機構存簿封面
電話:03-3525634 分機 266|地址:338112 桃園市蘆竹區營福里中山路108巷36號|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
資料來源:https://nrch.mohw.gov.tw/apply_scholarship/index.aspx?Parser=99,9,4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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