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協助曾安置於所屬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的離院院生,能持續升學並發展特殊才能,特提供升學獎助學金。此獎助金旨在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學)院校的學費,金額依學校性質及學制不同而異,每學期最高可達 50,000 元。申請人需具備前一學期成績及格,並經家(院)務會議審核確認有獎助需求。申請時間為每年 2 月底及 9 月底前,備齊相關文件後,可透過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指定機構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曾安置於衛生福利部所屬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的離院院生;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且繼續升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總平均及格;經家(院)務會議審核確具獎助需求(參考地方政府評估家庭狀況資料)
・不可申請:延畢期間;拒絕接受訪視或發現資格不符、資料不實者
・公立大專(學)院校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30,000 元
・私立大專(學)院校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50,000 元
・公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15,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每人每學期不超過 30,000 元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保育科
・重要時間點:申請表件經機構初審後,分別在每年 3 月及 10 月提家(院)務會議複審通過,並於 4 月底及 11 月底前核撥
・注意事項: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