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
・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提供家童安置服務,主要對象為 6 歲至未滿 12 歲的兒童及少年。這項服務旨在為無依兒童及少年、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需受保護、安置的兒童及少年,提供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與妥善的照顧。申請安置的兒童及少年,必須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後,委託中區兒童之家進行安置。此服務確保有特殊需求的兒童及少年能獲得必要的保護與支持,協助他們穩定生活並健康成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之家入家安置以 6 歲至未滿 12 歲者為原則;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安置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無依兒童及少年;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經盡力禁止或盡力矯正而無效果之兒童及少年;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第 1 項各款規定情事之一應予保護、安置者;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2 條第 1 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有其他依法得申請安置保護之情事者
・家童安置服務:提供住宿、生活照顧及保護
・申請方式: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並委託安置
電話:04-22222294|地址:403004 臺中市西區大明街27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資料來源:https://crch.mohw.gov.tw/content/index.aspx?Parser=1,6,44#ace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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