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為協助本市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助學金補助原則。補助對象為列冊低收入戶且年滿 25 歲(含)以下,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的學生。補助金額依學制不同,國小每學期 5,000 元,國中 7,000 元,高中職 14,000 元,大專院校 20,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於每年第一學期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第二學期 3 月 10 日至 3 月 31 日期間,送交各里里幹事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低收入戶,持有新竹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 25 歲(含)以下;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公立國民中小學之低收入戶學生
・不可申請: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校院、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補習學校;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高中職以上,延修(畢)、轉學(系)或休學之降讀、重讀)
・國小學生:每學期 5,000 元
・國中學生:每學期 7,000 元
・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學期 14,000 元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學生:每學期 20,000 元
・申請方式:申請人至新竹市教育網下載申請表填寫簽章後,檢具資料於申請期限內,送交各里里幹事,由區公所初審彙整後層轉本府教育處核定
・重要時間點:補助款第一學期於 12 月 25 日、第二學期於 5 月 25 日直接轉帳入申請者之郵局帳戶內
・注意事項:如對審核結果有疑義,請在文到 30 日內向本府提出申覆
最高20,000元
2023/10/01 ~ 2023/10/25; 2024/03/10 ~ 2024/03/31
申請表(含簽章)、區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上學期申請時須檢附當年度 9 月後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及國小學生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高中以上學生檢附蓋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註冊證明書(若缺少任一學期註冊證明,請檢附無重讀切結書)、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若受款人非申請人請檢附切結書並提供戶籍影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同意里幹事代為查調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