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補助方案旨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私立高中(普通科)學生學費補助。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免學費補助,主要針對家庭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的家庭。若未達免學費補助條件,仍可申請私立學校學費定額補助 5,000 元。申請者需填寫申請表,並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家庭年所得,以確認資格。已領取其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私立高中(普通科)學生;未同時領取政府其他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家庭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未符合免學費補助條件
・不可申請:已選擇其他學費補助或減免
・免學費補助:家庭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者,學費全額補助
・私立學校學費定額補助:未符合免學費補助條件者,補助 5,0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經學生及家長簽章後,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
・注意事項: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 103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