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減輕家庭負擔,針對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的學生提供免學費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只要填寫申請表並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向學校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學費減免。本補助適用於私立高職的職業類科學生,但已領取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讀私立高職(職業類科)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相關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
・免學費補助:減免學費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經學生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詳核申請資料;如有不實,申請人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並無條件繳回補助款項
2016/02/01 ~ 2016/06/30
此文件為104學年度第2學期的申請表,為特定過去學期之補助。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hc.edu.tw/edub/form/cvk/2016041410135593928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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