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為協助新竹市學前及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在暑假期間獲得妥善照顧,並讓其父母安心就業,特別推出「115 年暑期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課後托育照顧服務」。此服務主要提供生活照顧、暑假作業輔導、團康與體能活動。針對低收入戶學生提供免費服務,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學生則需支付部分費用。此外,持有中重度身障證明的學生,若有交通需求,可申請交通車費用 90 %的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家長,需在 2026/05/11 至 2026/05/15 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輔導室報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竹市;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學前學生:就讀新竹市公立幼兒園之障礙程度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持有輕度證明就讀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或就讀國立清大附小幼兒園中度以上學生;國中小學生:就讀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之障礙程度輕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就讀國立清大附小及新竹特教學校障礙程度輕度以上學生
・不可申請:當年度六月之國中畢業生;學前幼兒已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之相關補助費用
・課後托育照顧服務(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學生):免費(午餐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課後托育照顧服務(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學生):參加費用 3,750 元(午餐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課後托育照顧服務(一般戶之身心障礙學生):參加費用 7,500 元(午餐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交通車補助:補助 90 %經費,餘 10 %由家長自付(限持有中重度身障證明學生,且確有搭乘交通車服務需求者)
・申請方式:向目前就讀學校輔導室報名
・錄取名單及開辦情形將於 2026/05/29 公告於開辦學校網站及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網站;繳費期限為 2026/06/05 前;採混齡編班;以報名一校為原則;參加本服務之學生請於 8 點整之後到校;參加照顧服務之學生家長須自行接送,若逾時接送累積超過 3 次者,隔日即取消該生入班資格;逾時未繳費者,取消該生入班資格;若因歸責於家長之事由而致無法參加,得不予退費;除特殊理由(如病假檢附證明、中途不續讀者)應於五個工作天前辦妥請假及停讀手續,且其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依實際上課天數按比例退還其參加費用及午餐費;考量開辦期間學生照顧之安全,若孩子疾病易有誘發癲癇等發作之虞,建請家長斟酌考量是否參加;國小畢業生得自由選擇國小班或國中班之開辦學校參加;幼兒園畢業生得自由選擇學前班或國小班之開辦學校參加;開辦期間若遇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辦理;本服務將視疫情影響決定開班與否
最高7,500元
申請:2026/05/11 ~ 2026/05/15;活動:2026/07/06 ~ 2026/08/14
報名表、切結書、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婦女核定公文、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或死亡證明、家境清寒證明書及導師證明、當年度在職證明或其他足以佐證之相關證明)、交通車搭乘計程車證明或收據(申請交通車補助者)、交通車補助申請表及清冊(申請交通車補助者)、具領人與學生關係之相關證明(如戶口名簿,申請交通車補助者)、款項轉存戶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交通車補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