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為鼓勵原住民族學生踴躍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特別訂定本補助計畫。本計畫提供交通費、住宿費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工作費補助。補助對象包含幼兒園至大專院校的原住民籍考生、團體報名人數達 10 人的學校,以及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的隨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考生個人交通費補助適用於就讀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試區達 50 公里以上者,住宿費則適用於距離試區達 60 公里以上者。學校租車費用依人數級距提供不同上限的補助。申請人需在測驗當日或指定期限內檢附相關文件向試務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 114 年度第 2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所選應考考區應為其就讀學校或居住地之所在縣市,如所在縣市無設置考區則以鄰近縣市為優先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大專校院之原住民籍考生;幼兒園考生;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 10 人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大專校院;各縣市政府學校受聘擔任隨隊人員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
・不可申請:非以此原則選應考考區者;未依本計畫提出相關文件或其他必要證明者;不具本計畫之補助資格者;以虛偽之證明或其他不當行為領取補助者;逾期提出申請者
・學校租車費用(11~20 人):最高 8,500 元
・學校租車費用(21~38 人):最高 10,000 元
・學校租車費用(39~58 人):最高 16,500 元
・學校租車費用(59~81 人):最高 18,000 元
・學校租車費用(82~105 人):最高 24,500 元
・學校租車費用(106 人以上):依租借車種計算
・原住民籍考生個人交通費用:就讀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試區達 50 公里以上者,補助往返臺鐵或公路票價,金額依票根或公告所載為準
・教學支援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用:自居住地往返發車學校之臺鐵或公路票價,金額依票根或公告所載為準
・原住民籍考生住宿費用:居住地或就讀之原住民地區學校所在地距離試區達 60 公里以上者,補助測驗前一晚住宿費用,最高每人 1,200 元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隨車照護工作補助費:每日每人 1,200 元
・申請方式:學校租車費用及教學支援人員工作費可於測驗當日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於試區之試務中心提出申請,或於 2025/12/12 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族語認證考試中心;考生個人交通及住宿費需於測驗當日向應考試區之試務中心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2025/12/08 起將依收件情況陸續公告於報名網站(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注意事項:學校或應考考生若有未依計畫提出文件、不具補助資格、虛偽證明、逾期申請等情形,將不予補助,已核給者應追回;學校租借車輛安排考生往返交通,請指派教職員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隨車照護(每車 1 人);申請文件經人工複核,若有問題將通知補件,逾期未補齊者視為放棄申請
最高24,500元
申請:2025/12/06 ~ 2025/12/12;活動:2025/12/05 ~ 2025/12/06
租用車輛之支出原始憑證(收據抬頭:申請學校之名稱,並需經各校會計作業流程核銷完畢)、領款收據/自行收納款項收據(抬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件一】學校團體用申請表、【附件二】考生名冊、學校受款資料(含統編、入帳銀行名稱、分行名稱、銀行代碼、銀行帳號)、已蓋到考章之准考證、臺鐵或公路車票票根(票價參照之用,可免附)、住宿憑證(發票或收據,抬頭需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備註考生本人姓名;住宿地需為應考試區所在之區、鄉、鎮、市)、【附件三】考生個別用申請表、【附件四】學校聘任隨車照護人員申請表、【附件五】個人領款收據、學校委託書(可參考【附件六】範例)、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入帳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02-2341-8508 分機 80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02-7749-3664|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族語認證考試中心)
頁面主要內容為附件連結,所有福利細節皆從附件內文抽取。申請期間涵蓋個人於測驗當日申請及學校/隨車照護人員可郵寄至測驗後指定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hc.edu.tw/edub/Customized/Detail_News.aspx?fid=4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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