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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僑生及港澳生獎助學金

教育文化 基隆市 期限 2026-10-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際事務處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為鼓勵優秀僑生及港澳生就讀,並協助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多項獎助學金。這些獎助學金涵蓋學業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兼任行政助理助學金及工讀機會,金額從每月 2,000 元至 25,000 元不等,或每學期/學年 4,000 元至 10,000 元。申請對象主要為本校在籍的僑生及港澳生,部分獎勵也適用於新生入學。各項獎助學金的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期間略有不同,學生需依各獎學金辦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在籍之僑生或港澳生;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地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學生
・不可申請:交換生(針對研究生優秀僑生獎學金);公費生(針對中華救助總會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研究生及延長修業期限學生(針對教育部僑生清寒助學金);當學期已獲其他校內獎學金者(針對校內僑生清寒獎學金);僑生新生入學獎勵中,已領取個人申請第一志願或直升本校研究所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直升研究所獎勵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每月 10,000 ~ 25,000 元不等
・研究生優秀僑生獎學金:每名每月 10,000 元,碩士班至多核發 5 學期,博士班至多核發 7 學期
・校內僑生兼任行政助理助學金:每月約 4,000 元,時薪依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標準,每週工作時數不逾 20 小時
・僑務委員會僑生工讀:每月約 2,000 元
・教育部僑生清寒助學金:每月約 3,000 元,補助年限一年,自當學年度開學月份(九月)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校內僑生清寒獎學金:每名每學期 6,000 元,每學年發放 35 名為原則
・馬來西亞校友會獎勵金:家境清寒之新生每年 10,000 元(發放 5 名);優秀清寒在學生每學年 4,000 元(發放 10 名);清寒或需濟助者每學年 5,000 元(發放 2 名)
・中華救助總會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每名 10,000 元
・僑生、港澳生新生入學獎勵:個人申請第一志願或直升本校研究所每名 10,000 元;成績優異入學額外最高 10,000 元;清寒入學額外最高 10,000 元
・申請方式:依各獎學金公告期限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或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各項獎助學金的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審核標準不同,請詳閱各獎學金辦法

【金額/折扣】

最高25,000元

【期間】

2026/10/01 ~ 2026/10/31

【應備文件】

獎學金申請表、居留證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或前一學年成績單(新生免繳)、研究、體育、課外、服務、清寒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系所教授推薦函、各類表現積分核算表、存摺封面影印本、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綜合所得稅免稅證明或稅捐單位證明其全戶年度所得清單影本、緬甸或泰北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自傳、高中完整 3 年成績單(針對成績優異入學獎勵)、轉學證明書或肄(修)業證明書(針對轉學僑生申請教育部僑生清寒助學金)

【聯絡方式】

電話:02-24622192 Ext1062~1066,1074|地址: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資料來源:https://stu.ntou.edu.tw/p/412-1023-7798.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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