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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

教育文化 基隆市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針對符合資格的學生,依其入學年度適用新舊制雙軌辦法。獎學金與補助金的金額依學業成績、障礙類別及等級而異,最高可達 40,000 元。此外,參與國際或國內競賽獲獎的學生也可申請獎補助。申請對象為領有教育部鑑輔會鑑定證明、未領取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的本校特殊教育學生,並需符合學業成績及品行等條件。碩博士生另有學分數要求。學生需於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文件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每學年上學期一次請領完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特殊教育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各種推廣教育班學生);領有教育部鑑輔會鑑定證明(以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為準);未領有教育部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者;碩博士班學生,每學年修習學分數應至少 12 學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110 學年度以前(包括 110 學年度)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舊制):/獎學金: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獎學金: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獎學金:資賦優異學生,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補助金: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補助金: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111 學年度以後(包括 111 學年度)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新制):/獎學金: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且班排名前 50 %(就讀研究所者,得不受班排名限制),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獎學金: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獎學金:資賦優異學生,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補助金: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班排名未達前 50 %,或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補助金: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不可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與本辦法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補助費、獎學金或獎金者;同時具備多項資格者,僅能擇一申領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輕度)3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中度以上)4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肢體障礙(輕度)12,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肢體障礙(中度以上)22,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多重障礙 4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其他障礙(輕度)12,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其他障礙(中度以上)2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資賦優異 4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輕度)1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中度以上)2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肢體障礙(輕度)1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肢體障礙(中度以上)2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多重障礙 2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其他障礙(輕度)10,000 元
・110 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舊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其他障礙(中度以上)12,000 元
・111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新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且班排前 50 %):身心障礙(輕度)30,000 元
・111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新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且班排前 50 %):身心障礙(中度以上)40,000 元
・111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新制)學業成績獎學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且班排前 50 %):資賦優異 40,000 元
・111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新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班排未達前 50 %,或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身心障礙(輕度)10,000 元
・111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新制)學業成績補助金(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班排未達前 50 %,或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身心障礙(中度以上)20,000 元
・國際性競賽或展覽前五名獎學金:金額未列出
・國內競賽或展覽前三名補助金:金額未列出
・申請方式:向生活輔導組申請
・重要時間點:每學年於上學期一次請領完畢
・注意事項:新制補助金申請人數超出名額時,由學校經相關會議議決優先順序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元

【應備文件】

相關證明文件、特殊教育獎學金申請表

【聯絡方式】

電話:02-24622192 Ext1062~1066,1074|地址: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注意事項】

頁面實施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新舊制雙軌併行,依學生入學年度適用不同辦法。競賽獎補助金的具體金額在文案中未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

資料來源:https://stu.ntou.edu.tw/p/412-1023-795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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