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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臺北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招生登記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6-08-31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的收托服務,開放給設籍臺北市、年齡介於 2 個月至未滿 2 歲的嬰幼兒家庭申請。家長需符合連續設籍臺北市滿 6 個月以上等基本條件,但針對大陸籍/外籍家長、學校/托育機構員工、社會住宅承租戶及收養家庭設有例外規定。申請採線上登記,並依嬰幼兒及家庭狀況分為多個收托序位,額滿時將進行抽籤。此外,設有「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供夜間收托服務,並有其專屬的登記資格與應備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嬰幼兒設籍臺北市;嬰幼兒滿 2 足月至未滿 2 足歲;家長雙方(或監護人)於報名登記日及入托日前均應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北市滿 6 個月以上(符合以下擇一條件者除外)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家長其中一方為大陸籍或外籍人士,且該方居留臺北市滿 6 個月以上,另一方家長設籍本市滿 6 個月,嬰幼兒設籍本市;提供辦理大公托或小家園場地之學校教職員工及本大公托或小家園現職員工子女(家長及嬰幼兒皆無設籍限制);設置於臺北市社會住宅之大公托或小家園的承租家庭,且嬰幼兒及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設籍本市;於共同生活期間之收養嬰幼兒家庭,且家長雙方設籍本市滿 6 個月(嬰幼兒無設籍限制)
・不可申請:家長雙方皆為大陸籍或外籍人士;每位幼兒已登記 1 家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 1 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已入托同性質機構者;已登記或就托本市其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含懷中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者,不得重複登記「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欲登記「十時好神托」托育家園者,無法與大公托同時送出申請
・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收托服務:每家收托 36 ~ 48 人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服務:每家收托 12 人
・收托年齡:滿 2 足月至未滿 2 足歲嬰幼兒
・收托順序:依身分序位及候補序號通知入托
・第一序位(優先收托):佔總收托人數 20 %,對象包含弱勢家庭、具原住民身分之嬰幼兒、發展遲緩或持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之嬰幼兒、嬰幼兒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未成年親職家庭
・第二序位:家長戶內育有 3 名以上子女家庭之嬰幼兒,大公托佔 10 %,小家園佔 20 %
・第三序位:托育場所學校教職員工或現職員工子女,大公托佔 10 %,小家園佔 20 %
・第四序位:嬰幼兒設籍於托育場所所在行政區,佔總收托人數 30 %
・第五序位:一般家庭嬰幼兒,遞補前四序位未達比例之名額
・一般收托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提前收托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7 時 30 分至上午 8 時 30 分
・延後收托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 5 時 30 分至下午 7 時 0 分
・「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時間:10:30 ~ 22:00
・「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名額:第一序位-獨自扶養子女之單親家庭 2 名;第五序位-一般家庭嬰幼兒 2 名
・申請方式:線上登記(公托登記線上申辦系統),或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各大公托或小家園現場以線上申辦
・重要時間點:候補兒童若已滿 2 足歲,候補序號資格將自動失效。家長應於大公托或小家園通知報到日起 5 日內(不含例假日)辦理報到,並繳交第一個月月費,逾期未報到或未繳交月費者,以棄權論
・注意事項:建議以電腦操作,並使用 Google Chrome 瀏覽器開啟。已登記候補之資格將自動展延至兒童滿 2 歲前一天,無須每年重新登記。本系統自 2024/09/09 新增「變更序位」功能。本系統自 2024/07/26 新增「雙/多胞胎共籤」功能。2024/07/26 起,取消「申請育嬰留停不得送托」之規定

【期間】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2025/09/01 ~ 2026/08/31

【應備文件】

居留證或護照內頁(家長其中一方為大陸籍或外籍人士)、現職員工在職證明(托育場所學校教職員工或現職員工子女)、社會住宅承租證明(社會住宅承租家庭)、試行同住契約書(收養嬰幼兒家庭)、發展遲緩診斷或鑑定報告(發展遲緩之嬰幼兒)、嬰幼兒其手足或父、母或監護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該身心障礙者如設籍於北市者免附)、公司近 3 個月內開立之「家長雙方或單親一方就業證明」(「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司近 3 個月內開立之「家長其中一方夜間工作證明(工作時間須逾 21:00)」、勞保投保證明、近 3 個月輪班或打卡紀錄(「十時好神托」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聯絡方式】

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分機 427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8 樓西南區|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8:00-9:00, 17:00-18:00 採彈性上班, 12:30-13:30 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注意事項】

文案提及「114學年度候補持續開放登記」,申請期間填寫「即日起(無公告截止)」。頁面與附件內容詳細,已盡力整合。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91E27EEB185E61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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