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新竹市稅務局房屋稅及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

財經金融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內容簡介】

・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旨在減輕民眾的稅務負擔。這項福利適用於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ARC)的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國大陸居住民及港澳居民,只要其土地或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實際居住於該房屋並完成戶籍登記(或居留證地址視同戶籍登記),即可申請。申請的房屋必須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合計持有房屋不超過 3 戶(適用房屋稅),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扶養親屬於全國合計持有土地不超過 1 處,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00 ㎡、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700 ㎡(適用地價稅)。符合資格者,房屋稅可享 1.2%(特定條件下為 1%)的優惠稅率,地價稅則為 2‰,遠低於一般稅率。房屋稅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為每年 3 月 22 日前,地價稅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為每年 9 月 22 日前。逾期申請者,將自次年起適用優惠稅率。民眾可洽新竹市稅務局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ARC)者,或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國大陸居住民、香港或澳門居住民;土地或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實際居住於該房屋,且已完成戶籍登記(或居留證地址視同戶籍登記);房屋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合計持有房屋不超過 3 戶(適用房屋稅優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扶養親屬於全國合計持有土地不超過 1 處(適用地價稅優惠);申請地價稅優惠者,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00 ㎡,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700 ㎡
・房屋稅優惠稅率:自用住宅稅率 1.2%
・房屋稅優惠稅率:全國僅一戶自用住宅且房屋現值低於一定金額者 1%
・地價稅優惠稅率: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2‰
・申請方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辦理
・注意事項:逾期申請者,將自次年起適用優惠稅率
・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每年 3/22 前;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每年 9/22 前

【聯絡方式】

電話:(03)522-5161 或 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地址: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資料來源:https://www.hcct.gov.tw/ch/home.jsp?id=282&parentpath=0,27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