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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出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旨在減輕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協助其圓夢。本方案將補助對象擴大至不孕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 45 歲者。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可獲 150,000 元。民眾只需在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完成不孕症診斷並確認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即可由該機構代為線上申辦。此方案涵蓋誘導排卵、取卵、取精、體外受精、胚胎培養、胚胎植入及懷孕確認等主要療程費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具有我國國籍;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妻的年齡未滿 45 歲(依申請日期的月份計算)
・不可申請:妻的年齡滿 45 歲(含)以上;已切除子宮之婦女;不符合胚胎植入數規定者(受術妻未滿 36 歲最多植入 1 個胚胎;受術妻 36 歲以上且未滿 45 歲最多植入 2 個胚胎);故意規避胚胎植入數限制者;施術日期未於申請日起 1 年內完成該次申請之療程;流產或死產案例(不列入活產,不可再申請補助次數);若受術妻再婚(且未活產)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補助 15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取卵至形成胚胎植入):最高補助 10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僅取卵因特定因素無法進入胚胎植入療程):最高補助 7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僅植入胚胎):最高補助 3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再次申請,取卵至形成胚胎植入):最高補助 6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再次申請,僅取卵因特定因素無法進入胚胎植入療程):最高補助 4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一般不孕夫妻(再次申請,僅植入胚胎):最高補助 2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補助項目包含誘導排卵、取卵、取精、體外受精、胚胎培養、胚胎植入及懷孕確認等手術及處置
・不補助人工授精(AIH)、冷凍保存費及解凍再度冷凍費、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PGS)、子宮內膜容受性篩檢(ERA)及單純凍卵
・不含捐贈人捐卵/捐精產生之營養費、檢查、醫療、損失工時及交通費用
・不補助申請日以前確認是否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之相關檢查評估費用
・申請方式:至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由機構代為線上申辦
・申請日後 1 年內須完成施術;核准診療期間期滿日起 6 個月內,由施術機構代為線上申辦補助費用申請,逾期不予補助;若相關申請資料正確無誤,國民健康署審查作業時間 30 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核同意核撥之日起 1 個月內逕予匯款至申請人帳戶;補助款免納所得稅,但受補助之醫療費用部分,不得再列報於綜合所得稅之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受術妻年齡未滿 40 歲者,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 6 次;受術妻年齡 40 歲以上且未滿 45 歲者,最多補助 3 次;若已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若受術妻年齡仍符合本補助方案條件,可重新計算補助次數;不同次施術,不限定在同一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施術;相關資訊可至國民健康署官網【試管嬰兒專區】查詢(https://reurl.cc/zerX07);民眾可至 https://artm.hpa.gov.tw/query/ 查詢補助申辦進度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 1 份、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1 份(一般夫妻免附)、匯款帳戶資料或匯款帳戶存摺影本(戶名需為具我國國籍之夫妻一方)、資格審查表之聲明書(需親筆簽名)、施術補助之醫療費申請表(需親筆簽名)

【聯絡方式】

電話:02-25580900

資料來源:https://health99.hpa.gov.tw/health99/Subject/Detail/10543?node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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