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推出「強化企業托育333方案」,旨在鼓勵企業打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此方案透過鬆綁法規限制、加碼現有補助金額及新增多項補助項目,提供企業多元的財務支持。補助範圍涵蓋設置或改善托兒設施、提供員工育兒補貼、支付教保及托育人員人事費、營運費,以及減免員工收托費用等。不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符合資格,皆可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共同為員工及國家勞動力穩定發展努力。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
・不可申請:當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者(例如教育或社會行政機關),不得重複申請;自營作業者或承攬勞動者
・哺(集)乳室設置補助:最高 20,000 元
・托兒設施新興建補助:最高 5,000,000 元
・托兒設施已設置者改善或更新補助: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補助:每年最高 1,000,000 元
・育兒補貼:每名員工子女每年最高 10,000 元,同一事業單位每年最高 1,000,000 元/未滿 100 人企業補助實支數之 70 %/100-499 人企業補助實支數之 60 %/500 人以上企業補助實支數之 50 %
・臨時陪伴人員鐘點費補助:每小時最高 300 元
・事業單位減免員工收托費用補助:每名子女每月 800 元,每年最高 9,600 元,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托兒設施營運費補助:每名子女每月 500 元,每年最高 6,000 元
・托兒設施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每雇主最多補助 5 人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5,000 元,每年最高 60,000 元,每雇主最多補助 2 人
・申請方式: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 填寫申請書表,並於申請期間內以線上方式向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第一期審查結果約 5 月底發公文通知;第二期審查結果約 9 月中旬發公文通知
・企業可同時申請多項補助,托兒設施已設置者及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同一事業單位最高補助金額為 1,000,000 元;新興建托兒設施補助最高 5,000,000 元,如同時提供員工育兒補貼,可再申請育兒補貼,每年同一事業單位最高補助金額 1,000,000 元;勞動部以企業為補助對象,與教育部及衛福部以托兒機構為補助對象不同,尚無重複補助問題;企業建置托兒服務機構 6 年以上者,得申請補助;相同托兒設施設備之補助,放寬為每 2 年補助一次;育兒補貼不再限縮送托服務機構之樣態,親屬照顧或送托保母等均可申請;育兒補貼適用對象為受僱者未滿 12 歲子女,凡就讀國中前均屬之;已在 2026/01/01 ~ 2026/02/28 申請補助的企業,勞動部將依新公布辦法及須知併同進行提高額度部分的審查作業
最高5,000,000元
申請:每年 01/01 ~ 02/28 及 05/01 ~ 06/15;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書、實施計畫、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 (育兒補貼為受僱者子女名冊)、托兒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適用於托兒設施相關補助)、教保或托育人員名冊及薪資清冊 (適用於托兒設施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收托減免費用證明 (適用於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補助)、雇主補貼之規範及相關證明文件 (適用於育兒補貼)、職場居家式托育人員登記之證明文件 (適用於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相關補助)、雇主辦理職場居家式托育登記之證明文件 (適用於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相關補助)、委託或聘僱契約 (適用於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
電話:02-3343-1118 (諮詢專線) 或 1955 專線;系統操作問題請洽 0800-200-065 或 02-8967-8390|服務時間:諮詢專線平日 09:00-12:00 及 13:30-18:00;系統操作問題平日 08:30-12:30 及 13:30-17:30
頁面為新北市衛生局轉知勞動部之全國性福利資訊。申請期間為每年兩期,新方案新增項目之首次申請為 2026/05/01 ~ 2026/06/15。文案中「3鬆綁」政策為規則調整,已納入備註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