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鼓勵婦女重返職場,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離開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的婦女,提供再就業獎勵金最高 60,000 元及自主訓練獎勵。同時,也提供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企業提供友善措施,每僱用一名符合資格的婦女,每月最高可領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婦女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以提升職能並穩定就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婦女:離開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 1 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
・再就業獎勵:婦女就業每滿 30 日得請領 10,000 元,最高發給 6 個月共 60,000 元;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 90 日者,自離職次日起 60 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 30 日,仍得申請
・自主訓練獎勵:婦女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 8 小時以上
・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雇主每人每月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申請方式: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