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為鼓勵婦女重返職場,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離開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的婦女,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再就業獎勵及自主訓練獎勵。婦女成功就業後,每滿 30 日可領取 10,000 元獎勵金,最高可達 60,000 元。此外,計畫也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職場支持措施,如工時調整、家庭照顧協助等,雇主每僱用一名符合資格的婦女,每月可獲 5,000 元獎勵,最長可領 12 個月。此計畫旨在協助婦女穩定就業,並鼓勵企業提供彈性與支持,兼顧工作與生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婦女;離開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
・再就業獎勵:就業每滿 30 日得請領獎勵金 10,000 元,最高發給金額 6 個月共 60,000 元
・再就業獎勵(轉職):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 90 日者,自離職次日起 60 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 30 日,仍得申請
・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 8 小時以上
・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每人每月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 1 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
・申請方式: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或各地就業中心,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最高60,000元
電話:0800-777888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僅提及計畫修正公布日期。應備文件未詳列。
資料來源:https://www.taiwanwomencenter.org.tw/zh-tw/NewsMgt/news/Content/1/news1150504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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