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新竹市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扶助計畫

綜合津貼 新竹市 期限 2022-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推出「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扶助計畫」,旨在協助尚未取得戶籍但面臨生活、經濟困境的新住民。這項計畫提供多方面支援,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以及返鄉機票費用補助。申請對象為與新竹市民結婚或居留於新竹市的新住民,其家庭總收入及財產需符合特定標準,並遭遇配偶死亡、失蹤、家庭暴力、重大傷病或重大變故等特殊境遇。計畫旨在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促進身心健康與獨立自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新竹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或居留於新竹市之新住民;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發布最低生活費用基準 2.5 倍;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全家人口之土地、房屋價值未超過 650 萬元;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未超過 100 萬元(以 4 口人計算標準),每增加 1 人增加 15 萬元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因家庭暴力、性侵害或其他犯罪受害,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或訴訟費用;單親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為照顧子女未能就業;配偶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在執行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 3 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不可申請:已列冊為低收入戶者;已重複請領本計畫或其他同性質之生活扶助、給付或安置者(差額補助除外)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1 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 3 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 1 次為限
・子女生活津貼:每一名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
・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以實際就讀月份數為準(領有幼兒教育券者不予補助)
・傷病醫療補助(第一類):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 3 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 70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2 萬元
・傷病醫療補助(第二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之健保不給付項目醫療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2 萬元
・法律訴訟補助: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萬元
・新住民返鄉機票:亞洲地區每人最高補助 2 萬元,每人每年最多以補助 1 次為限
・申請方式:洽新竹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辦理
・注意事項:各項補助有其個別申請期限,詳見計畫內容。申請人需切結無重複請領本扶助情事,如有溢領、重複請領將停止補助並追回費用。

【金額/折扣】

最高12萬元

【期間】

2022/01/01 ~ 2022/12/31

【應備文件】

居留證、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丙式)、最新年度全戶所得清單、最新年度全戶財產歸屬清單、稅籍資料(全戶完稅證明書)、3 個月內郵局內頁影本、切結書、領據、本人或子女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委託代理授權書

【聯絡方式】

電話:(03)5722395|地址:30071 新竹市建功一路49巷14號3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詳見附件「新竹市設籍前特殊境遇扶助計畫-公告版」。申請期間因各項補助項目不同且為事件發生後計算,故未填寫統一申請期間。文案未列出「最低生活費用基準」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的具體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hsfs.org.tw/file-downloa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