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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南投縣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綜合津貼 南投縣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

【內容簡介】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推出「115年度南投縣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針對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其配偶為設籍前新住民(含喪偶未再婚及離婚獨自扶養在臺未成年子女),並於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者提供急難救助及醫療補助。急難救助需於事由發生 2 個月內申請,醫療補助則需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向配偶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醫療補助依配偶身分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有不同補助標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其配偶為設籍前新住民(含喪偶未再婚及離婚獨自扶養在臺未成年子女);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者
・不可申請:新住民之家戶已提出急難救助申請,個人不得重複申請
・急難救助:具有社會救助法第二十一條情形之一者
・醫療補助(配偶為低收入戶):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以健保身分就醫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扣除不補助項目後,全額補助
・醫療補助(配偶為中低收入戶):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以健保身分就醫者,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扣除不補助項目後,累計達 30,000 元以上者,補助 80 %
・申請方式:急難救助需於急難事由發生 2 個月內提出申請;醫療補助需於出院或就醫後 3 個月內,向配偶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3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102205&ctNode=37280&mp=1#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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