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婦女福利及托育科
・新竹市政府為提升市民生育意願並創造友善的生育及照顧環境,規劃建置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平台及服務計畫。此計畫旨在提供新竹市產婦貼心的照顧服務,透過專業人員到府協助新生兒照顧、產婦照護、月子餐烹煮及簡易家事清潔等。自 2026/01/01 起,符合資格的產婦可申請服務,一般產婦最高可享 40 小時免費服務,弱勢產婦則可獲得 120 小時免費服務,以減輕家庭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下列任一居住條件:/實際居住新竹市/與新竹市民完成結婚登記,並實際居住新竹市已入境居留、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般產婦:符合下列任一居住條件:/實際居住新竹市/與新竹市民完成結婚登記,並實際居住新竹市已入境居留、定居或停留之新住民產婦;弱勢產婦:/列冊低收入戶者/列冊中低收入戶者/產婦或其配偶領有新竹市身心障礙證明者/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產婦應為兒童或少年之監護人)/設籍前新住民為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資格者/其他經委託單位社工訪視評估有實際需求並經專案奉准者(如:不利處境、脆弱家庭、未預期懷孕青少女等)
・一般到宅坐月子服務:每戶最高可享 40 小時免費服務(每日最高 4 小時)
・弱勢到宅坐月子服務:提供 120 小時免費服務,每小時補助 350 元(每日最少 4 小時,最高 8 小時)
・新生兒照顧:提供育兒指導(限本胎新生兒),協助餵奶、洗澡、口腔清潔、臍帶照顧等
・產婦照顧:協助母乳哺餵、乳房照顧、諮詢和陪伴服務(食材、耗材與設備應由產家自備)
・月子餐製作:產婦月子餐製作,含三餐、點心、茶飲烹煮等
・家務協助:簡易家事整理,產婦及新生兒衣物清洗等
・申請方式:透過新竹市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平台申請
・重要時間點:弱勢產婦服務應於產婦分娩日 2 個月內(以工作日計算)使用完畢,未於期限內用畢不得要求折抵現金補助
・注意事項:一般到宅坐月子服務於補助時數外,每小時收費 300 元,由產家自付
350元
2026/01/01 起(無公告截止)
文案未列出聯絡電話、地址、服務時間及應備文件。服務對象的「弱勢產婦」條件中,部分為經評估或專案奉准,具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