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東區衛生所
・本福利提供新竹市符合資格的民眾免費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旨在預防流感病毒感染,其傳播途徑主要為飛沫及接觸。公費疫苗的對象包括滿 6 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中小高中職學生、50 歲以上成人、孕婦、特定慢性病患及醫事人員等。建議每年 10 月起施打當季流感疫苗,以確保在流感高峰期獲得保護力。非公費對象亦可自費接種,費用由各醫療院所自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自學學生;50 歲以上成人;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含 BMI >= 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不可申請: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出生未滿 6 個月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針對符合資格的對象提供免費接種
・自費流感疫苗接種:非公費對象可自費接種,費用由各醫療院所自訂
・申請方式:請洽各醫療院所詢問(針對自費部分)
・重要時間點:建議每年 10 月起施打當季流感疫苗
・注意事項: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先前接種本疫苗 6 週內曾發生 Guillain-Barré 症候群(GBS)者,宜請醫師評估;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有嚴重過敏者,可在門/住診由熟悉處理過敏症狀之醫事人員提供接種,並於接種後觀察 30 分鐘,無不適症狀再離開;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予接種;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並觀察至少 30 分鐘,無恙後再離開;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施打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 2 分鐘,並觀察是否仍有出血或血腫情形;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以電話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署;完成疫苗接種後,雖可降低感染流感的機率,但仍有可能罹患流感,民眾還需注重保健與各種防疫措施,以維護身體健康;接種流感疫苗後 48 小時內約有 1-2% 可能有發燒反應,應告知醫師曾接種疫苗,以做為診斷之參考。接種 48 小時後仍然持續發燒時,可能另有感染或其他發燒原因。
免費
電話:03-5236158|地址:30043 新竹市民族路40之2號|服務時間:8:00-17:00
頁面發布日期為 2016/05/12,但內容提及 108 年度(2019 年)公費流感疫苗實施對象,資訊已過期。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或活動起訖日期。